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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08 17:17:29 查看次数:22987 次

 建筑业是拉动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去年底,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一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至2025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95亿元。力争培育新增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1至2家、一级总承包企业10至15家、二级总承包企业15至20家、专业承包企业40家左右,力争培植建筑行业上市公司有突破。

《意见》从财税、招标、人才、金融、环境等五个方面对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30条具体支持措施,强力推进建筑业走向“市场化、规范化、法治化”道路。

资质升特级奖励300万,企业回本地缴税有奖

《意见》指出,对新获得国家认定的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企业资质的,分别奖励300万元、30万元;对本地建筑业企业总承包的本地项目获得“鲁班奖”、国优、省优工程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具有法定资格的行业检测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培育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

此外,《意见》还鼓励跨地区经营的本地建筑企业正确核算并在本地缴税,本市建筑企业在市外承接项目回本市缴税的,当年实际入库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超过100万元的,按其实际入库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奖励。

创新招投标机制体制,推行工程总承包方式

 《意见》要求,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实行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有形市场开展工程交易活动,对选择的设计、施工等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倡优质优价、优质优先和综合最优价中标,坚决遏制低于工程成本价的恶意竞标行为。严格控制招标人设置明显高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和脱离市场实际的不合理条件,严禁以各种形式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

鼓励有资质、优信用、强实力的本地企业积极参与我市“PPP”项目建设。推行工程总承包方式,支持本市重点企业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其他工程总承包方式参入本市国有资金投资(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项目建设。

创新招标投标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体系一体化平台及信用评价体系,强化信用评价在招标评标活动中的应用。

促进农民工向技术工转型,打造孝感特色的技能人才品牌

 建筑业劳务工人如何向产业工人转型,关系着建筑业未来能够走多远。《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培养、激励和管理机制,依托湖北工程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等,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管理人才、创新型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大力引进行业高层次人才及高级技工等特殊人才、紧缺人才。

坚持“先培训、后从业”的原则,发挥“建筑劳务示范基地”品牌优势,在劳动力资源充足的县市区,有计划、有目的的建立一批稳固的劳务基地,集中进行技能培训并办理上岗证,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培养高素质建筑工人,打造孝感特色的技能人才品牌,促进建筑劳务规范发展。

推动银企合作,为企业金融需求提供方便

 在金融支持方面,《意见》要求,定期组织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建筑企业三方联席会议,推动银企合作,对重点骨干企业可稳定提高授信额度。

支持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对建筑企业在主板上市和在新三板、四板挂牌成功的,按规定分别给予150万元、11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各金融机构要简化服务流程和融资要件,为企业金融需求提供方便。地方政府投资的担保机构、投资基金要积极为本地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地方企业发展。

加强行政执法,营造建筑市场信用环境

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积极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

大力整治建筑工地周边治安环境,依法严厉惩处合同诈骗、强买强卖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相关执法机关在办理涉及建筑企业案件时,要遵循“谦抑、审慎、善意”的理念,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形象。

加强建筑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坚决打击围标串标、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和低价抢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中介机构建设,引导其提升服务水平,降低服务成本,力争建筑业中介服务收费在全省处于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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